外贸行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一直是出海企业关注的重点。这个价值通常由两种方式决定,即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海关估价。
首先,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该价格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如果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应当单独列明并扣除。
其次,当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供以下材料:1.进口货物清单;2.进口合同及发票;3.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出口退税申请、货物运输单据等)。
总之,对于出口货物的完税价,企业需要了解完税价的计算方式,同时提供相关的进口材料以配合海关进行核查,确保合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