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说到担保,大家一定会想到抵押。但是,我们常用的担保方式除了抵押以外,还包括了质押、保证等方式。那它们各自的区别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聊一下。
首先,我们可以大致的区分一下,抵押和质押都属于“物”保,也就是说,抵押人用自己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保证是属于“人”保,是当借款人没有任何物品可以抵押的情况下,找来亲朋好友进行担保,如果该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由其亲朋好友进行偿还。因此,担保包括了用“物”和用“人”的方式。
那抵押和质押的不同又是什么呢?下面通过例子来跟大家浅谈一下各自的不同。
比如,老王打算去一家银行借钱,但是,银行可能会担心他无法偿还,需要老王拿出物品作为担保。老王目前有一辆车和一套房子,不考虑金额的情况下,银行只需要老王把房产证或行车证押到银行后,就可以借钱给老王。这种保证的方式就是抵押。双方除了会签订借款合同外,还会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这里所提到的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如果主合同消失,从合同也就不复存在了。也就是说,如果老王到期偿还了银行的借款,那么抵押合同就自动失效了。
对于质押来说,质押人需要把物品交付给质押权人才可以,也就是说,老王需要把汽车交付给银行,才能认定质押合同生效。而像土地、房屋是无法进行质押的,因为无法向担保权人(例如,银行)交付。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质押只能针对动产进行担保,而抵押既可以针对动产也可以针对不动产进行担保。
根据抵押权设立时抵押物是否固定,将抵押分为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固定抵押是说一旦设立抵押物,抵押权就和抵押物贴合在一起,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持不变。此类型抵押物通常是土地、厂场或者其他固定资产。这种抵押方式的特点是公司(抵押人)不能随时处置抵押物,必须要征得银行(抵押权人)同意;如果公司到期无法偿还借款,银行可以变卖该项抵押物,用于清偿借款。
浮动抵押是说,公司在抵押期间可以任意处置抵押物,从而获得现金流,用于清偿银行的借款。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其借款,或者公司停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公司要将目前的抵押物拿去变卖,清偿银行的借款。
通过上面的学习,大家是否对担保方式有了更多的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