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可以经一定级别的公安机关批准对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只有符合规定的案件才能经批准后采取相关技术措施。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刑事侦查哪些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刑事侦查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必须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5种:
1、部分社会危害性极大的重特大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需要加强打击。
2、部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复杂的重大犯罪案;
----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分离的重大犯罪案件;
----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国杰律师说》认为,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是一种特殊的侦察手段,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对有关人员的各种通信信息、行踪等提前掌握,有利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和侦破。这些手段,在大数据时代已经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任何一个人在自己的日常行为过程中必然会留下痕迹。虽然这些手段的使用需要经过特殊的审批,否则可能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但从根本上来说,狗仔队都可以对娱乐明星了如指掌,对于涉嫌犯罪的来说,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