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上,居间费是不是就是咨询费?
二者不一样,在税务上,居间费是有扣除标准的,不得超过合同额的5%,但是与取得收入相关的真实合理的咨询费允许据实扣除。
1、居间费,签订的是中介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中介人的报酬。居间合同是属于双方合同。咨询费,签订的是咨询合同,也属于双方合同。
2、居间费其实就是佣金,居间跟咨询费、广告费、服务费等最大区别就是三方居间、合同达成。
3、我国法律没有对居间人资格有明确限制,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居间人为他人提供服务。
参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税前扣除比例,不得超过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