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这种销售模式是1990年以雅芳公司的成立为标志,代表着正式进入中国。探路者的成功,使很多的国外传销公司看到了中国庞大的市场及商机。
从1992年开始,它们打着独资、合资旗号纷纷涌入中国。到1993年,几乎全国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都有传销公司在活动。
其实在英文中,“直销”和“传销”是同一个词(DirectSelling):指的是传销公司通过经销商以面对面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模式。
它只是一种销售模式,区别于传统的逐级代理模式,它缩短了中间环节,可最大让利于用户,同时消费者也兼具有销售商的身份,消费的同时还可以因你的宣传推销而得利。
它刚刚进入中国的时候,并不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也不是一个贬义词。
是脑洞大开的中国人把它做成了无产品的传销,把它做成了拉人头的庞氏骗局,使它逐步沦为一个贬义词,成为谈虎色变的传销,成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成为严厉打击的对象。
国家不得不再祭出一个新词汇:“直销”,并于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再次明确传销活动的非法性质。
传销往往对人无尽地洗脑,宣传一夜暴富的神话,骗你说:站在金字塔的顶端,所有的下线都在为你打工,你就能实现财富自由,完完全全是不劳而获思想的宣传。使你深陷其中去欺骗亲朋好友,拉下线,涨业绩……
在此不得不佩服中国人在传销方面的创新能力,把好端端的一种销售模式干成了拉人头的庞氏骗局,被赋予了贬义词的词性,成为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必须用法律手段来明确其非法性质。
这是人性的贪婪,人性的懒惰的表现,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赚快钱。现在网络发达了,线上的资金盘何不又是传销及庞氏骗局的苏醒及新天地,模式还是拉人头,没有任何产品,说是投资盈利,巨大利益的诱惑,就有人相信天上掉下了馅饼,争着去抢,往骗局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