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三条所用“最根本的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总规矩”的表述,是对党章地位性质的精炼总结和概括。首先,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党员义务和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以及党的纪律等管党治党的基本内容,是党的建设、党的活动和党的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其次,党章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修改、体现了全党的意志、信念和愿望,所有的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它的延伸或补充,必须服从或从属于党章,不能与之相抵触。再次,党章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总规范,任何违反党章、破坏党章的行为,都会损害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受到严肃追究。
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又指出,严明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闭幕会上指出,“一定要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阐述充分说明,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当增强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