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打击黑恶势力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了让老百姓更加清楚明白的知道哪些行为属于黑恶势力,《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明确了对于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在外面生活当中遭遇到符合黑恶势力的情形,都可以通过报警的形式进行举报。
在我们身边常见的以下行为会被认定为恶黑势力: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这种情况经常在各种娱乐场所、夜市等充当打手或者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随身携带各种管制刀具,比如刀、匕首、棍棒等,对于发生的一些小事情小纠纷,直接拎起家伙事进行行凶的行为。就像之前昆山的宝马哥砍人一样的性质。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比如吃夜宵的时候看上一个小姐姐长的比较漂亮就过去恶意搭讪,引发各种冲突,典型的案例唐山打人事件。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在涉及到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双方没有谈拢的情况下,纠集闲散人员对拆迁户进恐吓、威胁、骚扰、泼粪、破坏等。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通过各种关系垄断当地市场,强制交易等。以前是经常发生,现在好很多了。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通过各种关系垄断生意,造成市场价格和秩序不公。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通过各种关系或者手段,进行强买强卖。通过各种威逼、恐吓等手段敛财。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在经营生意当中,对竞争对手进行恐吓、威逼以达到自己独揽交易等行为。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首先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构成黑恶势力行为。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以前这种行为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针对一些网贷公司,近几年各种催收电话、上门催收、爆通讯录等情况少了很多。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娱乐场所的保安,在处理各种纠纷的时候,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或者攻击当事人以及敲诈当事人等情形。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比如和别人发生矛盾,而对方纠结一群无业游民对你进行对峙、恐吓、威胁等。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势力过大的纠结各种闲散人员对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骚扰、威胁等。以前倒是有,现在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这种行为相当于以前的黑社会老大的性质,在农村多少还是有这种情况存在,某人威望比较大,村内出现各种纠纷,充当调解员大角色。但并不都是属于黑恶势力行为。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以前就有犯罪记录,没有固定收入,还经常出入境或者高消费,可以进行举报,一般这种人员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这个就要看我们个人的意识,哪怕夏天路边,看到某生人出现比较夸张的伤痕或者纹身等,都可以进行举报。以防万一。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这种行为经常出现,拉帮结派垄断某个地区的某个行业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这种就相当于收保护费性质的,以前是比较多,摆摊经常会遇到这种。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传说中的“鸡头”或者“鸭头”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目前这种行为还是有的,一般在一些安防做的不是很好的酒店、宾馆或者经营者直接和县骨干人员串通一气;发现后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也就是贴小广告的,看着没什么,广告背后一般都是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这种情况目前很多,不过都是事实存在默许的行为吧。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这种就涉嫌恐吓、威胁别人了。
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没有合法的财产来源,说明从事的赚钱途径一定是不合法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
变相的抢钱行为,不购买就多次骚扰、扰乱对方的经营秩序。妥妥的黑恶势力行为。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变相的敛财行为,各种宴请三天一天大请,两天一小请客。随礼少了找你事。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这种情况除非是熟人或者当的黑恶势力,正常人不会这样。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以上各种行为,在我们生活中、在我们身边都会遇到过。不要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他们存在就是对我们的威胁,只不过是还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而已。发现疑似人员都可以进行报警处理。公安机会会核查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