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实际上就是俗话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对这条法律规定的理解:
我们的社会层面有两套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而法无禁止即可为,其是指在民事法律领域,只要当事人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行为即是有效的。也就是说: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包括民事法律和其他部门法)。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只要法律未明文禁止,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创设权利、义务内容。
但是,任何人的自由和权利并非毫无限制,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还要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除保护私权利外,同样需要维护社会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需要维护国家的基本价值追求等。
因此,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除应当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应当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