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地图,就没有地理学”。我们在翻阅地图的时候,常会因一些界线和城市等级而困惑,那就是图中的“圈圈、道道”究竟为何物?所谓的“圈圈、道道”皆与行政区域有关,是划分的国家和(地区),或国家(地区)为进行分级管理而划分的区域,在此借此机缘,为大家科普一下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是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二是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三是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三级行政区的划分我国政府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发展经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将我国领土划分为以下三级行政区: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国家在必要时,还可设立特别行政区。
香港和澳门
香港: 1984 年 9 月,中英两国政府签署联合声明,明确规定中国政府将
在 1997 年 7 月 1 日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 1987 年 4 月,中葡两国政府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将于 1999 年 12 月 20 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