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各级职责是什么?
(一)扶贫责任
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实行分级负责制,自治区负总责,市承担主要责任,旗县承担主体责任,乡村两级承担具体责任。行业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承担脱贫攻坚责任。驻村工作队承担帮扶责任。
(二)分级职责
自治区:主要负责目标确定、政策制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主要负责总体任务完成、目标任务分解、措施制定、资金筹措、指导落实、调度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
旗县区:主要负责任务分解、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筹措、资金整合、资金使用、资金监管、人力调配、推进实施、任务完成、监督考核等工作。
乡村两级:主要负责贫困人口识别、扶贫规划制定、到户措施落实、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监管、脱贫任务完成等工作。
帮扶干部责任: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思路,制定详细脱贫计划,协调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指导贫困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增强创业能力和内生动力,确保按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