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应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三、法院按自动履行应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被执行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自觉履行。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应强制执行。
四、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如无其他法定事由,法院应告知执行人员立即执行。
五、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如果仍然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债务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六、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告之你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即可随时恢复执行。
七、如果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否则会被罚款。同时被执行人也要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恢复执行原民事判决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履行义务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该期间适用申请再审的程序规定中断和重新计算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采取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外的其他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在两年内未提出异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视同为自动履行。
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这表明案件已无法继续进行,即终结了本次执行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就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
十、申请恢复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两年。同时申请人也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证明等材料来恢复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