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即公元1941年,这一年是农历辛巳年,五月份的最后一天,河南正阳县发生一起灭绝人伦的惨剧,作案者并非凶残成性、无恶不作的恶徒,而是一位文质彬彬,教书育人的先生。案情揭晓之后,人们愤慨谴责——衣冠禽兽者,当此人莫属!
民国旧照
此案的始末缘由,还需从五月三十一日的拂晓说起。
这天清晨,正阳县营业税收局的助征员胡达午与县政府代理民政科科长杨复远结伴晨练,两人来至位于城西北角下沿的慎阳中学操场,利用操场上的体育设施锻炼之后,沿着城墙往南行走。刚走几步,就听人声嘈杂,放眼望去,只见位于操场南面的井台边,聚拢着一伙人,正在叽叽喳喳不知干啥。
两人好奇,于是走了过去,一打听才知,原来负责烧火做饭的杂工用扁担将水桶放进井中后却舀不进水,井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阻碍了水桶。由于井底黑乎乎的看不清,聚过来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希望一窥究竟。有人提议将扁担上的钩子伸下去勾一勾,看能不能勾上什么东西。
未曾将扁担伸下去之前,看热闹的杨复远还跟大伙儿半开玩笑地说:“倘若是死猫死狗倒也罢了,倘若是个死人,这口甜水井里面的水可就没法再喝了。”
大伙儿都说不可能,这是喝水的井,不是田间地头蓄水的污水井,稍微懂点人事儿的人,就算寻短见,也会找口污水井,而不会祸祸大伙儿喝水的甜水井。
杨复远又开玩笑说:“可万一不是自己跳进去,是被人硬给丢进去的呢?”
他这么一说,大伙儿都乐了,全都表示不会有这种事儿,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哪有恶人会在这么庄严神圣的地方作恶?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然而往往越是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偏偏就发生了。杂工将长长的扁担伸到井水里,后面有人拽着他的衣服保护着他,以免他不慎落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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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杂工大叫了一声:“有东西,勾住了!”接着用力往上拉扁担,等到大伙儿看清了扁担钩子勾住的东西之后,全都倒吸一口凉气。还真就让杨复远说中了,真的就是一具死尸。
正在大伙儿七嘴八舌各抒己见之时,住在附近的县委书记长叶坤亭正好路过,于是走近了询问怎么一回事。听闻井里有死尸,叶坤亭同样大吃一惊,他一面派人去喊警员,一面发话悬赏胆大之人,不管哪一个把井里的死尸捞上来,给十块钱作为嘉奖。
十块钱尽管不是什么大数目,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极具吸引力,有个勇夫接下差事,让人用绳子系在他的腰间,将他慢慢地顺到井中,等他将死尸抓住之后,上面的人将其连同死尸从井中一并拉上来。
出井之后,人们才知那是一具女尸。这时候突然有人说,井里还有东西,似乎是个小孩儿。这一咋呼,在场之人无不惊诧,叶坤亭只得再出十块钱的赏金,让人下去打捞。
有些看热闹的人觉着大清早看见死尸太晦气,因此纷纷离开。胡达午和杨复远也没敢看,相互催促着赶紧离开。这时候已经有好事之人把从井中打捞出一大一小两具尸体的事情传扬了出去,很多人急促呼叫:谁家丢了老婆孩子,谁家有人找不见了,快去井边认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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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达午与杨复远不爱管闲事,沿途有熟人问他们井边的情况,他们也只是笑而不答,让人自己过去看。两人来到县署不远处的小吃摊,坐下之后刚想叫东西吃,就见一个老太太与两个中年妇女嚎啕着奔赴命案现场。
两人全都认出那个老太太是正阳县乐关国民小学校长王连锷的母亲,那两个中年妇女似乎是王连锷的婶子。胡达午恍然大悟,难不成从井里面打捞出的一大一小是王连锷的妻儿?杨复远也有这个想法,他们都跟王连锷相识,也都知道王连锷的家庭背景。
王连锷的家族是当地的大户,他的父亲是高知识分子,曾任县署办公所的书记长。母亲出身自书香门第,主要在家管理家务。他在兄弟之间排行老四,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兄弟四人全都已经娶妻生子,王连锷娶城北大户杨家的独生女为妻,杨氏容貌俊秀,贤惠懂事,只可惜出身自封建礼教家庭,自小没念过书,大字认不得几个,身为教员的王连锷愿意娶她,无非是看中她的外貌,以及她家的财势罢了。
见王连锷的老母亲与两个婶子嚎啕着奔赴现场,胡达午与杨复远也顾不得叫东西吃,匆匆离座,二次赶奔现场。离着很远,就听到王连锷的老母亲哭喊儿媳和小孙子的名字,两人对视一眼,叹息着摇摇头。这时候,王连锷的岳母也闻讯赶来,扑在女儿和外孙冰冷的尸身之上,哭得背过气去。
此时县长刘万斯带人赶到,王连锷的岳母被救醒之后,瘫在地上抓住刘万斯的脚踝,痛不欲生地求县长为她的女儿伸冤。刘万斯再三劝慰,答应一定会拿到凶手,为死去的人伸冤昭雪。而后,刘万斯让已经赶来的警员维持秩序,并让调查人员着手检验,同时派人去找王连锷来看妻儿一眼。
派去的人很快回来报告,说是去了学校也去了王连锷的家里,都没有找到人。这么一说,刘万斯和办案人员,乃至看热闹的人全都懵了,妻儿不幸殒命,身为丈夫和父亲,居然消声灭迹,不知去向,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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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有人说,会不会这桩命案的真凶就是王连锷?
刘万斯摆手说绝不可能,王连锷受过高等教育,身份又是校长,一个文质彬彬的人,怎么可能痛下杀手,将老婆孩子丢到井里面去。
但是与不是,不是他刘万斯说了算,必须要找到王连锷审问个究竟,才知道作案之人是不是他。于是,刘万斯亲自带人到了乐关国民小学,找到学校负责人,询问跟王连锷有关的事情。
负责人赵海生面对刘县长的询问面露难色,刘万斯让他有话就说,不必藏着掖着。赵海生叹了口气,告诉刘万斯,王连锷近来跟学校里一名姓苏的女教员的关系十分暧昧,那位苏教员是郑州人,在上海念过书,刚满二十岁,半年前才被调配过来,长得十分漂亮,说话也刻意夹带吴侬软语,十分招王连锷的喜爱,经常借故跟其私会,久而久之,便衍生出了不正当的关系。此事有很多人知道,只不过大家全都碍着面子,不愿意揭穿罢了。
刘万斯听罢此言,用手猛拍桌案,立即用学校的电话通知各区联保处,要求务必将王连锷缉拿归案。
直到一个月之后,王连锷才从正阳东阮店的一个与其交好的教员家里被搜捕出来。而那位与王连锷关系暧昧的苏教员,也在王连锷被捕一个月后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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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锷由于长期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已经脱了相,对其审问的过程中,县长刘万斯带人旁听。王连锷毕竟是个文化人,经受不住连番讯问,终于说出实情。他自称跟苏教员热恋至巅,两人山势海盟,一个表示非你不娶,一个答应非你不嫁。但苏教员也提出条件,绝不做偏房,只要他能跟原配离婚,便立即跟他结婚。王连锷遂与妻子说出离婚之事,由于其妻出自封建礼教家庭,家规甚严,断然拒绝离婚的提议,并以死相逼,哀求丈夫不要抛弃她。
王连锷已经意乱神迷,恼怒妻子绊脚,于是生出奸计,在五月三十日晚间十点钟过后,以探视岳母病情为由,哄骗妻子携四岁的独生子行至城西南角慎阳中学操场,走到井边时,他突然从背后将妻子的后颈掐住,而后一手掐后颈,一手抓后腰,强行将妻子丢入井中。由于在他行凶之时,儿子抓着母亲不肯松手,身为父亲的王连锷索性连儿子也一并丢了下去,而后逃之夭夭。可怜母子二人同名呜呼,令闻者无不震怒。
如此恶男,禽兽不如,未免留下骂名,因此没有任何律师愿意为其辩护。其家人也对他憎恶至极,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王连锷与姘妇共同被囚禁于法庭东头一间水泥房内,室内阴冷潮湿,也不设床板,除了一个便桶之外,什么都没有。两人身穿单衣,各蜷缩一边,极少说话,偶尔开口,也是相互怒骂指责,都认为是对方害了自己。室外有持枪的哨兵看守,除送饭外,任何人不准靠近,但允许隔着警戒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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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牢房”是刘万斯特意安排的,只为让上下班的人员看一看恶男恶妇的窘状,以此作为警示。
据亲历此案的胡达午回忆称,杨复远曾经去看过王连锷,王连锷请求杨复远帮忙给他换个地方,杨复远不予理睬,并讥嘲说:“你俩知足吧,这是老刘给你俩制造的好机会,让你俩好好谈恋爱。”
由于当时正值日寇侵华之际,河南各地司法机关要求将案件速查速办,因此在同年中秋节后,王连锷就被执行了死刑。而那位明明是河南人,却偏偏要讲一口吴侬软语的苏教员,也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