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古人对不同时期的年龄,创造出各种有趣且富有含义的年龄称谓,如:“三十而立”、“六十花甲”等,古人对年龄称谓可谓是讲究到了极致,这些年龄称谓的背后都有什么意义呢?
引言:
年龄称谓是古代人们指代年龄的一种称呼,对不同年龄时的指代称呼,可以不用具体数字进行表示。现今我们常用年龄称谓比较简单,如:幼年、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壮年、老年、及晚年。
对比现今年龄称谓的简单化,古人对不同阶段年龄创造出细致化的称谓,从出生到百岁之后都有特定的称谓表示,不用直接说出自己或他人多少岁,一看称谓便知,如我们常听到的“花甲之年”、“古稀之年”等。
古人处于不同年龄时的称谓:
刚出生的婴儿:
出生三天的婴儿称“汤饼之期”,也称为“汤饼”。在古时候,刚出生的婴儿有一个习俗,孩子出生的第三天要举行宴会,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吃汤饼。
一是为了庆祝孩子的出生,亲朋好友送上祝贺;二是为了“洗三朝”,出生三天的婴儿需要有经验的接生婆洗身唱祝词,也就是给婴儿洗澡,举行这个仪式也是为了大吉大利。
三是为了“三朝礼”,在古代,凡是女子生育的头胎,在孩子出生后的三天,女方母家要对女婿家赠礼,也就是外婆家给产妇头胎的赠礼。一些大家族举行这种宴会还有吹嘘之意,编出一些话,表示婴儿是多么的来历不凡。
不满一岁的幼童:
古代不满一岁以下的幼童称“襁褓”,也有称谓为“赤子”。因为刚出生的婴儿是很脆弱的,需要用被子包裹起来,小心照顾。“襁”指背负婴儿用的宽带子,“褓”指包裹婴儿的被子,所以不足一岁的婴儿称谓“襁褓”。
古代满一周岁的孩子称“初度”,两至三岁的孩子称“孩提”,为幼小之意,表示孩子处于幼年、幼儿时,此时的孩子也还处于襁褓之中,除了孩提外,还有“孩提包”、“提孩”等称谓。
三岁到八、九岁的孩童:
古代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儿童称“垂髫(tiao,二声)”,因为古人一般是不剪头发的,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古代儿童的头发短,不能束发,只能垂下去,所以有“垂髫”之称。
古代孩童在幼年时也称“生小”,表示幼小,七、八岁的男童和女童也称“始龀”,这个年龄段正式孩童换牙的时期,乳齿脱落长出恒齿。女孩七岁时称“髫年”,男孩八岁称时“龆年”,总体也称为“垂发”。
八到十三四岁间的称谓:
这个时期的孩子称“总角”,古代处于这个时间段的孩童,头发已经长到可以扎起来的长度,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不能举行加冠礼,便将头发分左右两半扎起发髻,扎成两个如同羊角的结,故称为“总角”。
此时间段也到了学习年龄,也称“幼学”,意为初入学的学童。以及出外就学的年龄(外出学习一般用于贵族的孩子,因为也只有贵族才有支撑起孩子外出求学),也称“外傅”,宫廷中教养王子、皇子为“内傅”。
九岁的孩子也有“九龄”之称,不过一般泛指长寿者(九十岁), 十岁以下的小孩子也有“黄口”之称,因古代户役制度将小孩称为“黄”。
为此还有一种不好的释义,想必大家也猜出来了,那就是“黄口小儿”。一般用于讥讽他人年幼无知。
古代十二岁的女子称“金钗之年”,因女子到十二岁时就要开始带金钗,学着开始打扮自己,也为之后可以嫁给一个如意郎君做准备。因古代女子出嫁比较早,一般十几岁就嫁人了。
古代十三岁的女子称“豆蔻年华”,豆蔻原本是初夏开花的一种植物,因初夏还是盛夏,所以豆蔻用以比喻还未成年的女性,故此未成年的古代少女被称为“豆蔻年华”。
古代男子、女子十三到二十四岁之间的称谓:
此时间段女子称谓:
十四岁的女子称“二七”之年,取二七一十四之意。十五岁的女子称“及笄之年”,也称“既笄”、“笄年”。这个年龄的古代女子就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礼记·内则》有记载。
“笄”是束发所用的簪子,形容古代女子到了该出嫁、结婚的年龄。女子十六岁时称“碧玉年华”,也称“破瓜年华”、“碧玉年”、“破瓜之年”,因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年纪。
瓜字破之为二八字,作解为十六岁,一般用于女子。而“碧玉”一词被古人用于诗词之中,用以描写二八妙龄女子的清新美好。十八岁的女子称“二九”,虽然“二九”男女皆可以使用,但在古代诗文中一般多用于女子。
二十岁的女子代称为“桃李年华”,桃李二字比喻人青春年少。这个年岁的女子也称“待年”,指古代女子已经成年,等待婚嫁,“待年”便成为适龄女子待嫁年岁的表示。
二十四岁的女子代称为“花信年华”,花信表示花期,处于开花时期,泛指女子正处在年轻貌美之时。“摽梅之年”,是比喻女子已到了出嫁的年龄。
宋·范成大《元夕后连阴》: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扬州百面雷。
《诗经·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年龄大,还未婚嫁的女子被称为“怨女”,孟子梁惠王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指的就是未婚的大龄男女青年,三十岁的女子称为“半老徐娘”,指尚有风韵的中年妇女,也是形容女子风姿绰约的称谓。
此时间段男子称谓:
古代处于十三岁至十五岁的男孩称“舞勺之年”,这个时期的孩童开始学习文舞,舞勺则文舞也,“文舞”是古代宫廷的雅乐舞蹈,因其是为了歌颂古代帝王以文德治天下,以标榜当朝统治者的文德和授命于天,故称为文舞。
《礼记.内则》记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
十五岁被称为“志学之年”,出自《论语·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后便将十五岁称为“志学之年”,为志力、志向、志气于学习,表示到了专心求学的年龄。
在清朝前,汉族男孩到十五岁时也到了开始束发,将以前类如羊角的两个发髻解散,将头发束起来扎为一个髻,盘于头顶,表示从儿童到了成童,在十五岁到二十岁加冠前的年岁也称“成童之年”,束发表示到了青少年。
《礼记.内则》:“成童舞象学射御。”
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的男子称为“舞象之年”,“舞象”也是“成童”的代名词,这时开始学各种技艺 ,舞象”原本是古武舞名,也表示处于这个年龄段的男子可以上战场打仗了。
《礼记曲礼》 记载:“男子二十冠而字。...“(男子)二十曰弱,冠。”
表示古代男子一般在二十岁时行冠礼,如:秦始皇是在二十二岁时举行的加冠礼(可能是秦国特有年龄规定,或是被推迟),二十岁的男子也称“弱冠”,表示已经成人,但还比较年少,还未到壮年,故而称“弱冠”。
“冠礼”在古代是特别重要的礼仪,其过程也非常慎重和讲究,还是孩童的男子正式成人,可以带上表示已经成人的帽子,担负起该有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冠礼只能用于男子,从周代一直延续到清末。
古人三十岁之后的年龄称谓:
《论语》记载: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古人三十岁时称“而立”,也称为“立年”、“始立”等,指年至三十,应学有成就,有自己的学术体系,威望,表示三十岁就应该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以及发展方向,“立”指的是“立德、立言、立身”,现今三十岁称“而立之年”。
四十岁称“不惑之年”,也称“强壮之年”,表示到了这个年龄的人遇到事情能做到明辨不疑,没有什么顾虑、疑惑,对自己要不迷惑、不糊涂,也到了没有选择及后退的心理。
五十岁时称“知命”、“天命”、“半百”、“知命之年“知非之年”等,知命,即知天命,到了这个年纪不得认命,不怨天尤人,做到平常心,也到了反省自身的年龄,开始总结人生经验。
六十岁和七十岁便是我们熟知的“花甲之年”和“古稀之年”,因中国古代历法是以六十年为一循环,而一循环便是一甲子,甲子便是花甲,六十岁也有“耳顺”称谓。七十岁之所以称“古稀之年”,是因为古代到了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很稀少。
六十一岁称“开甲”、“华甲”,指破开一甲子,六十四岁称“破瓜”,前文也说到瓜为二八,因瓜子拆分为“八八”两字,取八八六十四之意,故而破瓜成为六十四岁时的代称。
七十一岁称“开八”,七十七岁称“喜寿”,八十岁称“杖朝之年”,在古代,年纪过八十就可以允许撑着拐杖入朝。八十至九十岁的人称“耄耋”,指年龄很大的人。八十八岁称“米寿”(“米”字拆开,其上下各是八)。
九十岁称“鲐背之年”,年纪非常打了,指老人高寿。九十九称“白寿”,因“百”(数)字去一为九十九。一百岁称“期颐”,“期”指期待,“颐”指供养,一百岁的高龄老人已经到了需要他人来供养、照顾。
一百零八岁的别称是“茶寿”,一百二十岁称“花甲重开”,意思就是两个六十就是一百二,祝福一百二十岁的寿星。一百四十岁称“古稀双庆”。
结语: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有关年龄的称谓并不止这些,各类古代书籍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年龄称谓,因各种原因未能流传下来。而那些流传下来的年龄称谓有些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之中,如:“三十而立”等。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的形成绝非一蹴而就,古人创造出的这些年龄称谓不仅是对年龄一种代称,更是赋予了一定意义在其中,更是寄托了古人对长寿的朴素愿望。